北京舞蹈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招生简章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5-09-02

 01 学院概况


   北京舞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北京舞蹈学院的二级学院,创立于八十年代初期,经历四十多年的办学历程。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政策,以“遵道崇德,天地人和;文舞相融,德艺双馨”校训为引领,以“坚持高层次的文化追求、坚持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坚持高水平的普及教育”为工作目标,以“立足首都,辐射全国,面向世界,服务国家和首都的文化建设”为定位,充分发挥北京舞蹈学院的整体资源优势,构建多专业、多类型、多层次的舞蹈继续教育体系,涵盖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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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报考条件


(一)面向全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符合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符合我院各专业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二)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为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其学历证书须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验证后才能确认报名信息。

(四)所有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须办理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院专业加试报名手续。

(五)校本部考生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及北京市各区县成招办负责组织。京籍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非京籍考生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以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s://www.bjeea.cn/)最新要求为准。校外教学点考生以校外教学点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要求为准。

(六)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校外教学点、新疆文化和旅游学校校外教学点为“双提升”项目,相关要求按办科教发〔2025〕2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化骨干学历能力“双提升”计划的通知》文件执行,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本地区报名审核,招生范围为两地基层文艺院团、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相关业务骨干。报考双站的考生须经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审核通过后再报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院专业加试。

 03 招生层次与招生专业


北京舞蹈学院校本部:高起本—舞蹈表演(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学(舞蹈史论)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

澳门pg官方电子平台校外教学点: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国际标准舞)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

“双提升”项目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校外教学点: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

“双提升”项目新疆文化和旅游学校校外教学点:专升本—舞蹈表演(中国舞)


 04 招生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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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数最终视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05 学籍、学历与毕业


  (一)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本年度正式录取的考生均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学籍为2026级,专升本学制三年,高起本学制五年。学生取得学籍后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全部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并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情况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舞蹈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学院保留对上述规定进行修订的权力,以最新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形式为非脱产;所有考生均不迁移户口,毕业后不负责分配工作。


06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及考试


(一)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网址:北京校本部考生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s://www.bjeea.cn,请考生务必关注该网站;外省校外教学点考生报名请咨询各省校外教学点所属省级教育考试院。请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报考流程。

(二)考生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输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注册等工作。

(三)若有享受照顾加分政策者请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各省校外教学点所属省级教育考试院政策执行。

(四)校本部考生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京籍考生应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非京籍考生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具体详情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政策执行。校外教学点考生依照校外教学点所属省级教育考试院政策执行。

(五)专升本考试科目(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高起本考试科目(艺术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具体考试科目和政策要求以所属省级教育考试院正式文件为准。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咨询各省校外教学点所属省级教育考试院。



07 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专业加试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cebm.bda.edu.cn 

2、专业加试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流程:   

   (1)注册:使用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注册;   

   (2)填报信息:填写真实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注意:北京校本部考生需提交《2025年北京市成人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  

   (3)选择考点;  

   (4)选择报考专业(招考方向);  

   (5)网上缴费。

(二)考试安排 

1、初试         

   (1)报名     

报考艺术类(含高起本、专升本等)专业的考生均按要求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校本部和各省校外教学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另行通知)初试报名缴费时间:2025年9月11日9:00起至2025年9月15日17:0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报名无效。专业加试成绩将作为录取重要条件之一。考生应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等执行。 

   (2)初试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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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考试:考生提交视频作品,校本部组织考委统一进行审核视频非现场考试,考生无须到场。

①涉及实人认证环节,拍照时需着装整洁,背景单一干净。

②提交线下录制视频:舞蹈基本功穿练功服(不化妆),其他表演可穿练习服或相应的服装(可化淡妆)。所有考生按报考专业加试要求于2025年9月11日9:00起至9月16日中午12:00前提交初试线下录制视频至https://bm.chsi.com.cn,上传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频视为缺考。特别提示:考试视频不可进行任何剪辑及特效编辑,视频中禁止出现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所在院校或单位等),违反者按照考试违规处理。校本部和各省校外教学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另行通知)初试考试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21日

2、终试          

  (1)报名校本部和各省校外教学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另行通知)终试考试:进入终试的考生须于2025年9月22日9:00起至9月23日17:00前根据报名系统通知时间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缺考。缴费成功后取得终试准考证,并按照时间到校本部或各省校外教学点参与线下终试。校本部终试具体日程安排和流程拟于2025年9月中下旬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我院官网通知。各省校外教学点终试具体安排请咨询各省校外教学点。 

  (2)终试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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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终试线下考试拟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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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专业加试(初试、终试)考试时间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执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请等待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院官网通知。

3、专业加试注意事项

  (1)专业加试结果均于考试后第二天在报名网站(http://scebm.bda.edu.cn)上公布。

  (2)按照上级要求,校本部考生应报名缴费北京市成人高考后持《2025年北京市成人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再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

  (3)招生考试纪律:在招生考试期间,凡有考试舞弊或其他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将立即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违纪的相关人员根据情节按照北京舞蹈学院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如遇特殊情况的相关变更,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及官微发布的信息。


 08 专业加试及学费收费标准


(一)按照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财政局下发京教发[2004]2651号文件标准,专业加试初试费100元,终试费80元。

(二)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按照北京市教委当年批准并经上级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教材费自理。2026级高起本层次学费总额为18612元/五年;专升本层次学费总额为12276元/三年,具体收费按当年上级机关批准的标准执行。

 

09 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原则:成人高考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级下达录取人数,按照北京舞蹈学院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学历层次、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果将报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备案。

(二)新生报到注册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等材料,对于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0 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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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时间:

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接受学校纪委监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招生考试期间监督电话:010-687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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